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普通公民确有必要查询他人犯罪信息的,应当向公安机关书面申请,经审核通过后能进行相关犯罪记录查询。
06年参与收赃主犯判了有期徒刑,我被判了有期徒刑1年缓期1年,在09年的时候去户籍地派出所开过一分无犯罪记录证明,派出所在看过电脑后还是给开具了,不知道这是敷衍还是不负责,现在要去国企上班,国企人力资源要拿我身份证去查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现在很担心
当年被拘留期间我的户籍居然丢了,因为后来要去办理2代身份证,拿户口簿去的人家说没有我这个人,然后找人才给补登记上的,人家现在去查不知道公安的人会不会跟人家说,是不是不通过公安系统就查不出来了
【律师解答】
被判处缓刑也是犯罪,在司法机关留有犯罪记录。
《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