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离婚,如果你们能就离婚、孩子抚养以及财产能够达成一致意见的话,你们可以一起去民政局协议离婚,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需要诉讼离婚解决;
2、针对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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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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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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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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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本案中奶奶带着孩子,不影响您依法主张抚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