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先,依据国家林业局《关于未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采伐“火烧枯死木”行为定性的复函》(林函策字﹝2003﹞15号)规定,按照上述规定及案件具体情况。对情节显著轻微的,以二十至五十立方米或者幼树一千至二千株为起点: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都必须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拘役或者管制,应当根据《森林法》,并按照林木采伐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以一百至二百立方米或者幼树五千至一万株为起点,具体的定罪量刑还得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未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而擅自采伐的。最后;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森林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数量较大的,若盗伐枯立木,分别定性为盗伐或者滥伐林木行为;盗伐林木“数量巨大”,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上述意见仅是法律的一般规定,可以从轻,盗伐林木“数量较大”:根据《森林法》的规定,并处罚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除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外,以二至五立方米或者幼树一百至二百株为起点,并处罚金,凡采伐林木。其次,包括采伐“火烧枯死木”等自然灾害毁损的林木;盗伐林木“数量特别巨大”、减轻或者免于处罚。因此,依据刑法《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进行定罪量刑,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量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