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你好!根据公安机关的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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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违背公序良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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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易造成性别混淆、他人误解或者伤及本人感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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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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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安机关认为确需变更名字的其他情形。
公民申请变更姓名,属未成年人的,应当经未成年人父母双方或者监护人协商一致;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变更姓名的,还应当征得其本人同意;由于没有说明具体情况,是否符合变更的条件以及需要提供的证件材料可以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户籍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