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山西省为例,办理准生证需要提供下述材料: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双方2寸合影照2张(结婚时的照片即可)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夫妻双方婚育证明,要求手写,自行写就拿到社区盖章。如果是在机关、事业单位或者国企上班的,还要盖单位计生章,如单位没有计生专用章,则加盖行政章。注意:户口本上婚姻状态应到派出所改为“已婚”。若不是,请带上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各自派出所户政窗口办理,当场办结。因此,需提供上述材料办理准生证。以山西省为例,根据《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十六条婴儿(包括超计划生育、非婚生育的婴儿)出生后应在一个月内,由户主或监护人向婴儿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不需当事人提供未落户证明,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出生医学证明;
(二)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一方死亡等特殊情形的只提供一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三)父母结婚证(非婚生的除外);
(四)非婚生子女需提供居委会、村委会证明以及社区民警的调查报告。无《出生医学证明》的,当事人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存有可疑情况的,公安派出所应当予以扣留,并联系当地卫生行政部门作进一步核查、鉴别。可根据以上规定,向婴儿母亲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婴儿户口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