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是合法的,不过要根据相关规定予以补偿。《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第五十四条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第五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第六十四条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前已建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的建筑物、构筑物,不得重建、扩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