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劳动者有权自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注意:如果是劳动者申请认定工伤,而用人单位对与劳动者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提出异议,工伤认定程序中止。由劳动者可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劳动仲裁,待劳动关系争议解决,再恢复工伤认定程序。患职业病职工住院治疗期间仍可以由其近亲属代为申请工伤认定。
《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发现职业病病人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确诊为职业病的,用人单位还应当向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
卫生行政部门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依法作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