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挪用公款罪共犯的认定这一问题相关该最的量刑标准如下,根据刑法第382条第1款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根据第384条关于挪用公款罪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甲的挪用公款后又采取销毁账目的方式使得公款难以反映在账上,明显具有非法占有公款的目的,应该构成贪污罪,不构成挪用公款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