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在普通盗窃中,一般地,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以上即构成犯罪。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法律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入罪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因此,在普通盗窃案件中,各个地方的立案标准是不一样的,以四川省为例,四川省高级人民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我省盗窃罪具体数额执行标准的通知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六百元以上的,牧区偷牛盗马价值三千元以上的,即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即应当予以立案。
在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通说刑法理论认为即便是行为人没有实际取得财物也构成犯罪,也应予以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