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审判公开是公正司法的重要组成部份,而判决文书的网上公开又是审判公开的具体表现形式,这也是我国构建中国特色法治社会的要求。为贯彻落实审判公开原则,规范人民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工作,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最高人民专门为判决文书公开制定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明确规定人民作出的刑事、民事、行政判决书应当在互联网公布,但这也并非表明所有的刑事判决书都能在互联网上查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在互联网公布:涉及国家秘密的未成年人犯罪的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的,但为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确有必要公开的除外人民认为不宜在互联网公布的其他情形。所以,刑事判决书除了有不得在互联网公布的情形外,都应当在互联网公布。人民公布法律裁判文书的官方网站为“中国裁判文书网”,因此可以通过该网站对人民作出的裁判文书继续查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第四条
人民作出的裁判文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互联网公布:
(一)涉及国家秘密的
(二)未成年人犯罪的
(三)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的,但为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确有必要公开的除外
(四)离婚诉讼或者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监护的
(五)人民认为不宜在互联网公布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