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一)经营场所基于安全因素不适宜经营卷烟的;
(二)中、小学校周围;
(三)取消从事烟草专卖业务资格不满三年的;
(四)因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作出不予受理或者不予发证决定后,申请人一年内再次提出申请的;
(五)因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烟草专卖许可证被撤销后,申请人三年内再次提出申请的;
(六)未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专卖品业务,并且一年内被执法机关处罚两次以上,在三年内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
(七)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不予发证的情形。因此,对于药店,各地操作都有所不同。建议你查询当地的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化布局规划的内容,看是否对药店有作出限制,如果没有的话,那么该药店申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和工商等相关证件,就可以卖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