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最高人民办公厅关于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可否收取诉讼费意见的答复发展改革委办公室:你厅《关于商请明确人民可否收取刑事案件涉财产执行诉讼费有关问题的函》收悉。经研究,我院认为,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不同于民事执行,人民办理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案件,不应收取诉讼费。最高人民办公厅2017年1月17日
2、关于收取诉讼费问题,仍然有些违背立法本意,例如关于解除合同、确认合同之类的案件,是按照财产案件收费还是按照非财产案件收费,大部分地方按照财产案件收费且按照合同约定的总的标的金额来收取诉讼费用,对于一些已经履行了大部分合同标的案件,这明显是一种不公平的方式,还需要作出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