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关于我省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执行具体数额标准的通知云高法〔2013〕160号》云南省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三千元为起点,“数额巨大”以五万元为起点,“数额特别巨大”以三十五万元为起点。云南省敲诈勒索罪一般立案起点是3000元,但如果敲诈勒索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1500元确定:
(一)曾因敲诈勒索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一年内曾因敲诈勒索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敲诈勒索的;
(四)以将要实施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或者故意、绑架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相威胁敲诈勒索的;
(五)以名义敲诈勒索的;
(六)利用或者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军人、新闻工作者等特殊身份敲诈勒索的;
(七)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