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正常情况,员工从单位离职,原单位应该在15日内给员工办理解聘备案相关手续。如果符合领取失业金的条件,那么应在合同解除后的60日内办理。其他的情况,没有时间的限制,原公司如果没有给员工办理妥当,应该及时的为员工办理解聘失业的相关材料。 办理失业保险也是有时间限制的。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