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您要交警部门咨车主有没有购买机动车责任强制保险,如果有,查看是否在保险期间内。在保险期间内肇事的车辆,机动车一方有责任时,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8条之规定,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因此,如果有交强险且在保险期间内,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限额内赔付12.2万元。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76条之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于是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因此,赔偿金总计19万元扣除交强险限额内赔付的12.2万元,余下的部分由小轿车的车主承担。最后,如果车无任何保险,车主还没钱给付赔偿金的,您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进行解决,申请强制执行肇事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