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会依法作出裁判。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原告可以在宣判前向申请撤诉,如果当事人无虚假诉讼等违法行为的,一般都会准许原告撤诉。而在审理后,在实践中,也有承办法官动员原告撤诉,主要的原因是可能原告的主张难予得到的支持,但也有可能是其他的特殊原因。但是,不管承办法官是否要求撤诉,是否同意撤诉都应该由原告自己来决定。而如果原告坚决不同意撤诉的,则法官也无权强迫原告撤诉,必须对案件进行审理,并根据审理情况及相应的法律规定来作出裁判。《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裁定。人民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