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驾照被扣后仍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受伤伤者向要求肇事者和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能否以肇事者无证驾驶为由拒绝赔付 近日,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人民对该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作出一审宣判,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原告刘某12万元,赔偿后有权向肇事者肖某追偿。
2015年8月20日8时许,肖某驾驶三轮载货摩托车沿240省道行驶时与驾驶轻便摩托车的刘某相撞,致刘某脑外伤、右下肢胫腓骨粉碎性骨折等。此次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肖某负全部责任。2016年1月28日,刘某伤情评定为两处十级伤残。刘某向要求肖某及保险公司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18万余元。
经审理查明,2015年6月20日,肖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逆行被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暂扣其持有的机动车驾驶证,至此次事故发生时肖某一直未处理该处罚。经庭审核实,原告刘某因此次事故造成损失共计14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