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该案例的提问者,在捡到别人的手机后,理应原物归还。但是其选择卖掉,那么其卖手机所得的利润,为不当得利。因为,不当得利的成立要件有四: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一方受有损失;取得利益与所受损失间有因果关系;但是,没有法律上的根据。
其次,就该案例而言,既然结果已经产生,那么双方就应该协商处理返还方式,如果不能协商解决,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会按照作价返还的方式处理。 再次,提问者在经济条件不允许,或者不情愿的情况下,可以拒绝对方要求其高价购回手机的要求。但是,没有证据证明对方具有非法交易的情形。同时,如果提问者同意作价归还,不会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