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协管员在工作是出于他人责任而被打,他人的行为构成妨碍公务 交通协管员属于其他依法从事公务,并领取相应报酬的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范畴。 国家工作人员,是指一切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包括在国家各级权力机关、各级、各级司法机关、各级、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其他依法从事公务,并领取相应报酬的人员也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范畴。我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七条【妨碍公务罪】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
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人民量刑指导意见》就妨害公务罪的罪行指导如下
1.构成妨害公务罪,可以在3个月拘役至1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妨害公务的手段、造成的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3.群众阻碍依法执行职务、旅行时则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4.因执行公务行为不规范而导致妨害公务犯罪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