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在我国,永续债券目前尚无明确法律规定,但在国外有悠久的历史。 永续债是指借款人不规定到期期限,持有人也不能要求清偿本金,但可以按期取得利息的债。永续债一般通过发行永续债券来实现,一般仅限于政府债券(有的是银行),而且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才采用。 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也就在立法上排除了公司发行永续债券的可能性。 但2013年10月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公布了“2013年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可持续公司债券”发行材料,实现了内地永续债的零突破。2013年9月18日,交易商协会批准国电电力发行27亿元永续中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