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车门被别人踹了,该行为已经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之规定,涉嫌故意损毁财物,当事人可以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追究行为人的治安行政和民事赔偿责任,不用直接去。如果公安机关对行为人进行处罚后,行为人拒绝有关民事损失赔偿,当事人可以向,要求行为人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法律链接:《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第八条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行为人或者其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