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1998年3月26日联合发布的《关于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对盗窃罪的数额标准作了修改: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500元至2000元为起点;
(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5000元至2万元为起点;
(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3万元至10万元为起点。
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团伙盗窃500万从犯可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从犯可以从轻判决,起码也要判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