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欠债人欠债不还把欠债人纳入失信人员,经多次催讨无效的话,就要在法定的诉讼时效3年内向处理。经判决生效和申请执行之后,被告仍然不履行法律责任的话,就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决定是否把被告人列入失信的黑名单。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