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辆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重大损失的,构成交通肇事罪。根据重罪吸收轻罪的处罚原则,按交通肇事罪从重处罚。犯罪嫌疑人能积极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并得到谅解的,可作为从轻处罚的条件。法律依据:
一、《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2014)(三)常见量刑情节的适用:9.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尽管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其中抢劫、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应从严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