惯犯和累犯都侧重于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注重行为人的研究,二者有着必然的联系,有相似乃至相同之处:
(1)无论是累犯还是惯犯二者都具有较大的人身危害性,具有反社会性。
(2)它们在犯罪次数上都有多发性、反复性。
但是累犯与惯犯还是有较大的区别,这种区别主要表现在法律规定上:
(1)行为人有前科是成立累犯的必要条件,而惯犯则不存在这种限制,有前科的可以成立惯犯,无前科的而屡次实施犯罪的,同样可以成立惯犯;
(2)惯犯反复实施的必须是同种犯罪,而累犯则没有同种犯罪和异种犯罪的限制;
(3)累犯要求前后罪须为被判处一定刑罚之罪,而惯犯则无此要求;
(4)在主观方面,累犯实施犯罪行为所持的心理态度,既可以是直接故意,又可以是间接故意。惯犯实施犯罪行为所持的心理态度则只能是直接故意,间接故意实施犯罪,不能成立惯犯;
(5)构成累犯的犯罪种类多,而构成惯犯的犯罪种类仅限于盗窃、赌博等罪。
以上是对数罪累犯与数罪并罚区别是什么这个问题的解答,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