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不是再审书。审理案件最终作出的处理决定文书或者是判决书或者是裁定书。《民诉法》规定了裁定书的适用范围,除了裁定书适用范围以外的,均适用判决书。《民诉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一)不予受理;
(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三)驳回;
(四)保全和先予执行;
(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九)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十
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