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属于赔偿范围的。不管是车辆的轮胎还是其他部位,只要是因交通事故受损的,都在应该赔偿的财产损失范围之内,都可以要求对方或其保险公司按事故责任进行赔偿。如果对方是机动车且负有事故责任的,则当事人的车辆损失(包括轮胎的损失)可以由对方车辆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内全额赔偿,但最多不超过2000元;如果交强险赔偿后尚有不足的,则由对方或其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险赔偿限额内按事故责任比例进行赔偿。如果对方是机动车但不负事故责任的,则可以由对方车辆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内全额赔偿100元;其余的车辆损失由当事人自己承担,如果当事人车辆投保了车损险的,则自己承担部分可以由保险公司在车损险内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