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种植罂粟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四川省禁毒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在任何地方非法种植罂粟或其他毒品原植物。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已经自动铲除的,可免除处罚。其他省的规定也与此一致。
刑法规定,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