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劳动能力等级鉴定和司法鉴定的区别: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而“司法鉴定”不同于“劳动能力鉴定”。“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的一种活动。 人民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能进行司法审查,不能以“司法鉴定”结论否认“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劳动能力鉴定由医疗卫生专家库中相关专家组成的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较“司法鉴定”结论更具有全面性、权威性、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