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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第257条第一项第一项第二项怎么解释

帮助5人 10w+浏览 匿名 2021-03-10 甘肃庆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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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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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第二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这条是对执行终结的规定,第六项其实是兜底条款,上面五项是对应该裁定终结执行情况的列举,由于是列举,就不可能穷尽所有情况,如果出现某些情况,认为应该终结执行,就可以依据第六项来裁定终结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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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2021-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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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第257条第一项第一项第二项怎么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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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内容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内容有,对于判决不决离婚或者是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在没有新理由、没有新情况的,原告在六个月之内又提起诉讼的,那么法院是不会受理此案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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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对账函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签署竞业限制协议之后,若劳动者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则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其支付相关费用;
如无明确约定,用人单位将依照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前的12个月内所获得的平均工资的[具体百分比,一般为30%],以每月为单位计算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如果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已经对竞业限制进行了明确约定,但是却未提及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事宜,那么当劳动者严格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时,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的12个月内所获得的平均工资的[具体百分比,一般为30%],以每月为单位计算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同样地,如果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已经对竞业限制及经济补偿进行了明确约定,那么在双方解除劳动合同时,除非另行约定,否则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或者劳动者在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后,也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通常情况下,企业会与那些掌握着公司商业机密的员工签订《保密协议》。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部分公司管理层可能会混淆保密义务与竞业禁止之间的区别。
事实上,竞业禁止仅是保护商业秘密的众多手段之一,通过实施竞业禁止,能够有效降低劳动者在离职后前往与原用人单位存在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从而减少其泄露、使用原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可能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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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司法解释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主要介绍了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当劳动者存在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工作中严重失职,给单位造成损失的情况,用人单位可以依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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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强奸罪可以假释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强奸罪能否获得假释的问题,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在处理假释申请时,判断犯罪人“是否具有再次犯罪的风险”除了要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之外,还需要结合犯罪的具体情节、原宣告的刑罚情形、刑罚执行过程中罪犯的表现及各种客观因素,如罪犯的年龄、健康状况、性格特点、假释后的经济来源以及监管条件等等进行综合性考虑。
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而言,其假释的起始时间应当自判决执行之日起开始计算;
若在判决执行前已经被羁押,则每一天的羁押都将折算为一天的刑期。
根据我国现行刑法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并且属于累犯的犯罪分子,或者是因为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参与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而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均不具备假释资格。
假释的适用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必须已经执行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以上;
其次,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必须已经实际执行了至少13年;
最后,罪犯必须认真遵守监狱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接受教育改造,确实有悔过自新的表现,同时也没有再次犯罪的可能性。
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经过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限制的制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
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诉讼时效和连带保证的区别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诉讼时效制度与保证期间这两个法律概念具有本质上的区别。
鉴于法律所规定的保证方式主要包括一般保证与连带保证两种类型,因此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的保证期间皆是相同的设定。
在设立保证合同时,必须对保证期间进行明确的规定。
若当事人未能就此达成共识,则保证期间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共计六个月。
然而,当保证合同中出现诸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表述时,将被视为约定不明确,此时保证期间应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共两年。
此外,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亦为两年。
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期间属于可变期间,其起算点为债权人已知晓或者应当知晓自身权益受到侵害之时,并适用于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等相关规定。
一旦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债权人便会失去胜诉权。
需要指出的是,一般保证与连带保证之间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主张权利的对象、方式以及诉讼时效的计算时间等方面存在着不同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四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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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是什么?
使用欺诈或胁迫的手段,违背对方的真实意愿,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具备法律效力,这就是《劳动合同法》第26条第1款的规定,该条主要介绍的是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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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民事二审可以退回到一审法院吗
[律师回复] 解析:
第二审级别的法院在审查并处理有关民事事务的案件过程中,若发现原审判结果所确认的事实存在不够清晰明确的情况,将依法决定将案件发还给原审法院以进行重新审理和裁决。
在这一过程中,原审法院需要遵照相关法律法规,重新组建合议庭,对相关案情进行更为深入细致的审理。
对于原先的原告方来说,其无需再次书写起诉状,只需依照原有的一审程序继续进行案件处理即可。
同时,原告也有权按照实际情况,向法庭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据材料,并且还可以提出新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如果双方当事人对最终的判决结果持有异议,他们仍然有权利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因此,发回重审制度被视为民事诉讼程序中一项至关重要且具有深远意义的制度设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
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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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释义是什么?
《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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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第一次被发现贪污五千警告后还要处罚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对于个人贪污金额达到五千元人民币之标准者,如能真诚悔过积极归还所侵财物,方得以减轻或甚至免于刑事惩戒,同时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亦需给予相应惩戒性行政处分。
依照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对犯下贪污罪行的人员,应依据其行为的恶劣程度,作出如下不同程度的处罚规定:
1.对于贪污数额相对较少或者情节更为轻微者,将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定罚金;
2.贪污数额相当庞大或者情节尤为严重者,则会面临三至十年的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或者没收全部财产;
3.而对于贪污数额极为巨大或者情节极端恶劣者,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以罚金或者没收全部财产;
若贪污数额特别巨大且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特别重大的经济损失,则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以没收全部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贪污罪】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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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
承包人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算。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是承包人对于建设工程价款就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优先于一般的债权和抵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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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向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一定会受理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对于涉及民事与行政范畴内的申诉案件,人民检察院设立的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应在收到申诉申请之日起的七个工作日之内,对申诉内容进行分析并根据不同情况做出适当的处理措施:
首先,如果申诉人对同级别或下一级别的人民法院所做出的生效的民事与行政判决和裁定表示不满,那么,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将会将该案件移交至本院的民事行政检察部门进行进一步的审查和处理;
其次,考虑到下级人民检察院在某些情况下具有抗诉权,故而当申诉案件涉及此类情况时,控告申诉检察部门会将其转交至相关的下级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和处理;
最后,若申诉案件无明显理由地直接属于人民法院或其他相关部门的管辖范围内,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则应按照法律规定将其移送给相关的人民法院或其他机关进行处理。
在特定条件下,即在下级人民检察院具备抗诉权力的案件中,若上级人民检察院发现案件事实较为复杂、或是在其所在辖区内有重大影响力,那么它有权直接受理此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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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婚前房产离婚后如何分割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婚前购置房产在离婚时的分割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首先,根据相关规定,若房屋购买资金全部由一方在婚前独自承担,那么这所房产便属于夫妻中的单独所有者,在离婚时无法进行分割处理;
其次,如果在婚前购房过程中,双方都有出资参与,那么在离婚时,这所房产就可以进行分割,具体的分割方式在未作任何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应按照当时的实际出资比例来进行分配;
最后,如果在婚前购房过程中,其中一方仅支付了房屋的首付款,那么这笔首付款将被视为个人财产,而婚后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应当依据法律规定,由夫妻双方平等地对其进行分割处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第三十二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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