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当然如果主人明知是一条很有危险性的藏獒,可能会构成【故意罪】或者【故意伤害罪】,藏獒一时兴起乱咬人,主人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当然上述事实认定最后还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除非是受害人故意故意(不然的话成天到马路上找养的人去逗,出入公共场所教唆宠物伤人的时候,然后要赔偿就能过活了),宠物相当于主人手中的凶器,养宠物造成伤害的。顺便说一句,并且没有采取安全保护措施(例如栓绳子),主人没有伤害别人的故意。如果单纯是宠物伤人。如果主人带着一条藏獒,这个时候还是人对人的行为,这个时候可以推定主人有伤害对方的间接故意,这个时候还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那就只是民事侵权行为,不牵绳子,还带着去仇人家里。法律并没有想象得那么漏洞百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