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联贴息贷款主要针对妇女创业的,首先,必须是要已经创业,并取得营业执照的,贷款需要个人财产担保,例如房屋产权证等,或者由行政事业人员作为担保人,否则不予审批。以下是四川的政策,仅供参考。
妇女小额担保贷款的发放对象和流程
(一)申请对象
具有我区户籍,年龄在55周岁(含55周岁)以下,有创业愿望、符合现行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城镇登记失业妇女;具有我区户籍,年龄在55周岁(含55周岁)以下,有合法生产项目和还贷能力,有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的农村妇女;符合上述条件的妇女合伙经营、组织起来就业创办的经济实体。
各级妇女组织表彰的巾帼创业带头人、致富带头人,持。
(二)扶持项目妇女经济合作组织领办人,“双学双比”女状元、女能手应优先给予支
符合国家现行政策规定,适合妇女从事的微利行业项目:
1、有地方特色的农产品、手工艺品、旅游产品开发及制作业;
2、以吸纳妇女就业为主的社区及家庭服务业;
3、家庭种养殖业、加工业、制造业、运输业,以及观光旅游农业、农家乐等服务业和妇女服务产业;
(三)贷款额度、期限及贴息
对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城乡妇女,承办银行新发放的个人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8万元,还款方式和计、结息方式由借款人和贷款承办银行双方商定;对符合条件的妇女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承办银行可将人均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10万元,但总额度不超过50万元。妇女小额担保贷款期限一般为2年,贷款利率可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最高上浮3个百分点。
城乡妇女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资金的申请、审核和拨付,按照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劳动保障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转发通知》(成财社〔2009〕166号)相关规定执行。小额贷款承办银行对符合条件的我区城乡妇女新发放的微利项目小额担保贷款,由财政据实全额贴息,展期逾期不贴息。
(四)申请和审核程序
1、有贷款需求的城乡妇女可向居住地村(社区)、镇(街)妇联组织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成都市温江区妇女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推荐表》;合伙经营的还应增加合伙经营的文件证明材料。受理的妇女组织对借款人申请进行调查,深入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生活状况,对借款人的贷款需求和信用状况进行评估,按照审慎原则,出具贷款推荐意见上报区妇联组织。
2、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由区妇联签署推荐意见后,交区小额担保贷款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认,小额担保贷款领导小组对借款人进行审核后推荐给担保机构和金融机构审核。
3、担保机构根据小额担保贷款领导小组的审核意见,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和项目评审,合理确定担保方式和担保金额。担保机构审核通过后承诺提供担保,承办银行审核通过后办理贷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