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如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没有写对方肇事逃离,可能对方没有构成逃离现场因此来判定,但是肇事方的确逃逸,交警没有写进责任认定书中,对此认定书不服的可以申请重新做事故判定,亦或者对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书申请复议。申请复核的流程:
1、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2、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3、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一)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
(二)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
(三)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