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第条,当事人必须履行人民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的,可以向第一审人民申请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拒绝履行判决、裁定的,第一审人民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对应当归还的罚款或者应当给付的赔偿金,通知银行从该的帐户内划拨;
(二)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的,从期满之日起,对该按日处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罚款;
(三)向该的上一级或者监察、人事机关提出司法建议。接受司法建议的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人民;
(四)拒不履行判决、裁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