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法庭一般都会择期宣判的,不会当庭作出判决。“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这里要区分法律事实和实际事实,两个概念。法律事实是需要证据证明或者双方当事人自认的。 无论是民事案件还是刑事案件,按照普序组成合议庭的,由一名审判月两名陪审员构成,由这三人商议表决案件的判决。不过现实中,基本是由审判员一人说了算的,因为大部分陪审员是不懂得法律知识的。复杂的刑事案件是要上报本的审判委员会审理、表决来作出判决的。 而适用简易程序的,由一名审判员构成独任庭,审理很快,速度比较快,案情也不复杂。 谢谢采纳,有疑惑可以追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