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5月20日上午,石家庄市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首次对外发布全市非法集资案件白皮书。2014年,石家庄市审理的一审非法集资案件共30件,仅占全市一审刑事案件总数的0.6%,但被害人数量占全部一审刑事案件被害人总数的8
1.2%以上。涉案金额
5.1亿元,占全部一审刑事案件涉案金额的6
3.5%;造成损失
2.9亿元,占全部一审刑事案件财产损失总数的7
5.8%。据悉,非法集资案件被害人多为中老年人、城市下岗工人、离退休人员及部分农民,并有向高校学生、城市白领、个体企业老板甚至国家公务员等扩展的趋势。就石家庄而言,非法集资案件主要集中在桥西、新华、长安和原桥东,占案件总数的一半以上。非法集资案件的4种主要类型为:“高收益”投资型;集资诈骗型;妄想暴富型;非法金融机构型。犯罪分子主要依靠以下6种主要手段实施犯罪:承诺高额回报,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编造虚假项目或订立陷阱合同,一步步将群众骗入泥潭。混淆投资理财概念,让群众在眼花缭乱的新名词前失去判断。装点门面,用合法的外衣或名人效应骗取群众信任。利用网络,通过虚拟空间实施犯罪、逃避打击。利用精神、人身强制或亲情诱骗,不断扩大受害群体。石家庄市中院提醒公众:超过国家规定贷款利率4倍以上的不受法律保护。并指出3招识别非法集资行为的方法:一要看集资者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二要看是否承诺回报。三要了解投资的资金去向。(资料来源:河北广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