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是社会保险的其中一项,是国家通过立法,对怀孕、分娩女职工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政策。主要报销生育费用和提供生育津贴。通常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不过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具体报销的项目主要是:
1、生育医疗费。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2、生育津贴。
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