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人民依职权提起的再审案件和人民检察院抗诉的再审案件,当事人不需交纳诉讼费用。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诉讼费用。民事诉讼费用主要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执行费等。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对民事审判活动进行法律监督,与民事当事人的地位大不相同。对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检察院有权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人民应当再审”即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民事案件,人民必须无条件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不应当向当事人收取所谓的保证金或任何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