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障公共安全,处理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秩序,公安机关可以在一些特定的场所、地区设置警戒带,划设警戒区。警戒带,是公安机关按照规定装备,用于依法履行职责时在特定场所设置禁止进入范围的专用标志物。警戒区,是公安机关按照规定,在一些特定地方,划定一定的区域限定部分人员出入的地区。 根据《公安机关警戒带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在使用警戒带设置警戒区时,在场人员应当服从人民警察的指令,无关人员应当及时退出警戒区,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跨越警戒带、进入警戒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违法行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实施了强行冲闯的行为。也就是行为人明知公安机关设置了警戒带、警戒区,不准非执行任务的车辆、行人通行,却不听劝阻,强行通过。二是,冲闯的对象是由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如果不是公安机关设置,而是由一些单位自行设置的所谓“警戒带”、“警戒区”,不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