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冻结他人的账户,一般有两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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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诉前保全或诉讼保全,因原告的申请以及提供担保,冻结被告的存款或账户。冻结的期限第一次是6个月,以后续冻就是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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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执行人持生效的法律文书申请执行被告,被告的身份就是被执行人,查询到被执行人的账户后,可以冻结被执行人的存款或账户,甚至可以直接扣划到的账户,以备支付给申请执行人。 作为账户的所有人,如果认为冻结行为违法,保全冻结可以提出复议;执行中冻结可以提出案外人异议或执行异议。
2、如果是连带保证人,连带保证人与债务人负连带责任,债权人可先向保证人要求其履行保证义务,而无论主债务人的财产是否能够清偿。 如果是一般保证人,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务人可以拒绝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