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在事故发生的那天起39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分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或者在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应承担以上的申请责任,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在事故发生一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可以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
【法律依据】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