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一般分为自行辩护、委托辩护和指定辩护。
所谓自行辩护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为自己进行的辩护。
这种辩护贯穿于刑事诉讼整个过程,自行辩护是十分有效并被频繁使用的辩护方式。委托辩护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过与法律允许的人签订委托合同,由他人为自己作辩护。这里的他人可以是律师,也可以是其他公民。委托辩护相对于自行辩护而言更有利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充分行使辩护权,因此成为现代刑事诉讼中最为主要的一种辩护方式。指定辩护是指遇有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况时,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法院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为其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