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印件本身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在房屋交易经过中,无论解决何种手续都需要本人到场,并出示资料原件。如果本人不能到场的,需要出示经过公证的委托书。所以,对于复印件遗失不必太担心。 当然,更稳妥一点的做法是进行登报表明该资料复印件所做的一切宣传、所解决的一切手续都是无效的。提醒购房人和其他相关人员小心受骗上当。 当然,如果是房屋证遗失了,就需要进行挂失处置了,按以下流程到房管局解决权属证书遗失登记和补办,具体流程如下:
1、房屋权利人应持身份证到市房管局,填写房屋证遗失表明;
2、到房屋档案馆查档并出具房屋权属证明(房屋档案馆收取查档花费);
3、在报上刊登权属证书遗失表明;
4、6个月后,房管部门发布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公告;
5、房屋权利人持刊登遗失表明和作废公告的原版报纸、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资料到市房屋交易管理处解决遗失登记发证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