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客体方面不同,逃离部队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兵役制度。而战时临阵脱逃罪侵犯的客体是军人参战秩序。
2、客观方面不同,逃离部队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兵役法规逃离部队,情节严重的行为。而战时临阵脱逃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临阵擅自逃离战斗岗位的行为。
3、主体方面不同,逃离部队罪主体一般为现役军人,但是在战时,预备役人员拒绝、逃避征召或者拒绝、逃避军事训练、情节严重的,也可以成为战时临阵脱逃罪的主体。而战时临阵脱逃罪的犯罪主体是所有军人。
4、主观方面不同,逃离部队罪主观方面由真接故意构成,并有逃避继续服兵役的目的。而战时临阵脱逃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为直接故意。
【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百二十四条,战时临阵脱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刑法》第四百三十五条,违反兵役法规,逃离部队,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战时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