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一方擅自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对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还未起诉或已经起诉离婚,发现另一方已经存在财产转移的行为,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向人民法院提交对方转移财产的证据,法院会根据提交的证据判决在分割夫妻财产时;对转移财产的一方部分或少分财产,这是对离婚转移财产行为的一种处罚。而对于离婚后发现对方有转移财产的行为的,可以向法院提起重新分割财产的诉讼。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于2021年1月1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