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夫妻一方因事故不幸离世时,所获得的赔偿款并不能一概而论地都当作遗产来进行分配。
死亡赔偿金与普通遗产有着本质的区别,它并不属于遗产的范畴。在对这笔赔偿款进行分配时,需要综合多方面的因素。比如,要考量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像直系亲属相较于远亲,在分配中可能会更占优势;还有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长期与死者共同生活、相互依赖的人,理应在分配中得到更多考虑;经济依赖程度也是重要因素,那些在经济上较为依赖死者的人,应分得相对较多的份额。
被扶养人生活费是专门为被扶养人设立的,必须归属于被扶养人本人。而丧葬费用则主要用于处理丧葬事宜的各项支出。
倘若赔偿款有剩余部分,通常由死者的配偶、子女、父母等近亲属共同协商进行分配。在分配过程中,原则上要特别照顾未成年子女以及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近亲属,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如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还可以通过诉讼的途径,由法院依据上述各项原则进行公正的裁决。
总之,在分配夫妻一方因事故死亡获得的赔偿款时,务必秉持公平合理的原则,确保每一位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都能得到妥善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