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有原则,有下列原则:
1、协商优先原则。
2、公平原则。公平原则应当是人民法院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是应当遵循的重要原则。
3、照顾女方和子女原则。
4、照顾无过错方原则。
5、补偿付出较多义务一方原则。
6、便于生产、生活、学习和工作,利于发挥财产价值原则。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
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