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扣是指经营者销售商品时在帐外暗中以现金、实物或其他方式退给对方单位和个人的一定比例的商品价款。在回扣问题上如果具备以下条件,则构成受贿罪:
一、收受回扣的人是国家工作人员、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或者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
二、收受回扣在客观上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三、收受回扣构成受贿犯罪,必须达到成立受贿犯罪所要求的数额;
四、收受回扣以受贿论处的主观要件,与普通受贿犯罪的主观要件相同,均为故意。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