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与另一方索要抚养费用,若果协商起不到作用时,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另一方解决抚养孩子所需的相关费用。需要注意的是,需要以子女代理的身份进行起诉,而且法院也要是另一方的户口所在的区域。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