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在协议离婚时约定将所有的婚内财产归一方所有,视为另一方对个人财产所有权的放弃,该放弃行为是有效的,如果是放弃分割财产的一方反悔;
只要是能够证明当时在订立该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着欺诈胁迫等情形,便可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撤销该财产分割协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